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4/03

一、调剂规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2.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特定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国家具体调剂要求。(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5.本科专业应为电子信息类、电气控制类及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6.调剂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入研究生复试。

三、遴选原则

1.录取工作要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按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序;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3.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有一门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严格实行差额复试。调剂复试,我院各专业按照招生指标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四、调剂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一)志愿填报

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二)发复试通知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后通知考生复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籍学历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复试承诺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现役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四)复试前培训与模拟演练

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学院组织所有复试人员参与专项培训与模拟演练。对于面试小组成员,培训重点围绕相关政策纪律、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进行讲解与演练,确保考官能够规范、熟练地开展评审工作。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满分总计250分。所有复试项目全部采取网络视频远程口试方式进行。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20分、外语口语测试30分,采用自我介绍及考官与考生问答形式,测试时间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和综合能力。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科目参见《沈阳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测试时间10分钟,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素养、对本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评估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测试时间15分钟。综合素质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各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科目参见沈阳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网络远程复试

调剂考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线上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该面试系统支持WindowsMac电脑(需有麦克、外放音响、摄像头功能,不可以使用耳机)以及安装安卓、苹果操作系统的手机,相关要求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指定腾讯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请考生按照相应的要求做好准备。

(七)复试成绩与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包括外语能力测试(50分)+专业测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按下面公式进行考生最后排名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总成绩/2.5*0.3

(八)复试工作其他要求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信息工程学院

    202643